新闻中心本地资讯 | 国内行情 | 数据分析 | 楼市爆料 | 高端访谈 | 人物观点 | 地产金融 | 展会动态 | 海外地产 | 政策法规 | 物业管理 | 招聘信息
当前位置:邓州楼市网 > 新闻资讯 > 经济适用房 > 正文
建设部部长:不允许高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
编辑:邓州楼市网   2005年12月16日11:15   来源:本站原创  
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,有的城市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,部分高收入者购买了经济适用房,个别人甚至以投资获利为目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。他强调,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,不允许高收入者购买。

  汪光焘在1日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说,有的城市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重建设、轻管理,对建设标准缺乏有效控制,致使户型偏大,甚至出现大户型、超大户型经济适用

住房;有的城市优惠政策不落实,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优势未能充分发挥。

  汪光焘指出,国务院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,突出了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性和保障性,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定性为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,建设标准控制在中小套型;提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和范围,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;并就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,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。同时,明确了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标准、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执行。

  汪光焘要求,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,严格控制和明确界定收入线标准和购买对象,加强对集资建设项目的审核,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,制定并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、审批和公示制度。



——共 [1] 页——
关键字:邓州楼市、邓州房地产、邓州房产、邓州地产、邓州房价、邓州新楼盘、邓州房地产市场行情
相关阅读:
官方微信
关注微信
多信息可关注河南楼市网官方微信、微博!河南楼市网官方微信、微博每天提供河南18地级市和22县级市的楼市信息、行业动态和独家报道等。
微信公众号:hnloushi18 微博名:@河南楼市网络联盟

扫一扫,有更多惊喜哟!

官方微薄
关注微薄
免责声明:
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,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,请与我们联系 (13653779636;18637703300)
新闻排行榜
购房工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