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为切实解决县国土、规划、建设部门单独执法不够有力、联合执法不够协调、统一执法不够紧密等问题,真正提高国土、规划、建设的综合执法水平,严厉打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精神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成立国土规划建设综合执法队,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。
为切实解决县国土、规划、建设部门单独执法不够有力、联合执法不够协调、统一执法不够紧密等问题,真正提高国土、规划、建设的综合执法水平,严厉打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精神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成立国土规划建设综合执法队,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机构设立及机构性质
国土规划建设综合执法队,由县规划局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科员代亮同志任队长,县国土局、住建局各一名股级干部任副队长,县国土局、规划局、住建局全体执法人员为成员,每次重大执法活动由公安局、法院抽调工作人员具体配合。
国土规划建设综合执法队为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性工作机构。执行综合执法任务时,由大队长带队,联合执法、统一行动,全面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国土、规划、建设领域违法、违规行为的综合执法工作。不执行综合执法任务时,各单位人员处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。
二、近期工作及远期目标
(一)近期工作:集中半年时间,对县城规划区内重点区域、重要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打击,拆除一批违法建筑实体,查封一批违建筑设施,没收一批违法建筑物品,对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形成震慑。
(二)远期目标: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通过严厉打击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,做到无反弹、不回潮。通过严厉打击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,使群众的国土、规划意识明显增强,城建、国土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,违法违规行为全面遏止,县城国土、规划、建设环境明显改观。
三、工作职责及工作举措
(一)工作职责
1.受理五里桥、回车、白羽、紫金、莲花(简称“两镇三办”,下同)关于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方面的“案事件”,并登记造册。
2.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布。
3.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、查封、没收。
4.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巡查;对“两镇三办”监管行为进行督查。
5.对查处的案件,及时归档,规范管理。
6.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土地、规划、建设执法情况。
7.宣传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关于加强规划、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,营造国土、规划、建设管理的良好环境。
(二)工作举措
1.强化沟通。综合执法队与“两镇三办”要建立沟通机制,“两镇三办”要将本辖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情况及时上报到县综合执法队。没有发现的问题、延时上报的问题和不上报的问题,由“两镇三办”负责;对已上报但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问题,由综合执法队负责。确保真正做到“第一时间发现,第一时间报告,第一时间制止”,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。
2.明晰责任。在打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工作中,乡镇街道是监管主体,综合执法队是执法主体。县国土局、规划局、住建局所属执法大队是本系统单独执法主体,县综合执法队是联合执法主体。综合执法队与乡镇街道、各局执法大队既要各负其职、各负其责,又要树立“一盘棋”思想,相互联系、协同作战。
3.明确奖惩。综合执法队要坚持廉洁自律,在综合执法的过程中,要严守纪律、依法办事;同时,县政府对工作积极、年底考核成绩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表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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